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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,根据《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安徽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,<安徽省学生资助金管理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皖财教【2023】508号)规定,市教育体育局、市财政局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市退役军人事务所、滁州军区动员处制定了《滁州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》,现根据要求主动公示相关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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